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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教师“讲一半留一半”问题建议

发布时间:2020-07-2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市部分学校出现了“教师在课堂上只讲一半内容,留一半在补课的时候讲,以便收取补课费用,或者收受回扣”的现象,反映部分教师的师德不良、行为不端问题。针对这种现象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大力宣传教师职业道德

在每次开学初,通过微信平台、网络链接、公众号推送、印发小册到校、为师生与家长进行专题讲座等透明化形式,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教师在本学期应该做到的事情、应该尽到的义务、应完成的具体化教学任务。如果学生需要补课,必须免费辅导。教师需要在学校里教室或办公室完成对学生的辅导,辅导的内容必须是对学生的成绩提高及身心发展有实质帮助的,且不能耗时太久。禁止对学生进行收费性辅导,并且不许收受来自家长及学生的红包等代金性物品及贵重物品。

二、认真执行教育督导制度

设立各级教育督导,将教育督导的每一项任务都按学期进行量化,比如督导教师的师德,采用同年级教师单人单次他评法,即每次评比时候,教师只能对除自己以外的同年级其他教师进行师德评比,且每次评比,单人单次进入评比房间,评完后将评比书放入评比箱;督导有偿补课的形式全员化,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教师及其同行,都可以对周围的有偿补课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查经属实,立即严惩,如有包庇,可以向上一级教育督导进行反应。

三、严惩有偿补课教师

对于那些明知故犯,有偿补课,甚至是在课堂上讲一半内容,在收费辅导课上讲另一半内容等这种丧失师德的恶劣行为,给予严惩。一票否决制,直接经教育部门吊销其教师资格证,五年或更长的时间里不得报考教师资格,取消其教师职位,且其他公立、私立与辅导机构也不得雇用这种不良师德的教师。教师资格证的拥有、吊销均需教育部网站上网存档。学校在录用新教师时,必须通过教育部查询新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考取情况及信用情况,即被教育部备案的教师才有资格被录用。收受回扣达到一定数额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再罚当事教师的领导

中小学校的校长、副校长与年级主任有权利、有义务监督一线教师的教学行为、管理行为、辅导行为,如果教师出了有偿补课等恶劣有失师德行为,学校所在的教育部门除了对当事教师做出惩罚外,还需要对所属的部门,即年级主任、校领导问责,应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做出调整岗位、调离岗位、降职岗位、刑法认定等不同处理方案。连带问责制会让教师周围的、上级的领导能以身作则地真正负起责任,防止在校教师发生恶劣有偿补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