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多样化发展研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战略任务。2018年4月,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将“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作为基本原则之一。鉴于各地农村资源禀赋大同小异,经济和社会结构、人文环境和治理体系差异明显,应尊重各地错位化发展的意愿,充分发掘各地优势资源,根据特定的资源、环境及人文特征,建立多样化发展计划。建议以与中心城市的关系为标准,将全省农村地区分为城市功能区内的农村地区、临近城市功能区的农村地区以及偏远农村地区三类(以下分别简称“I类农村地区”“II类农村地区”“III类农村地区”),在此基础上分析各类地区的特点,从而确定多样化发展的对策,循序渐进地推动农村地区提挡升级。
一、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I类农村地区城镇化
习近平同志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I类农村地区处于围绕中心城市的第一层环形地带,多以“城中村”的形式存在。这类地区的地理条件优越,处在城市通勤范围之内,长期以来能较好地承接城市附属功能,常态化地接受城市资源的外溢,为城市进一步扩张已经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因此,建议通过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户宅基地和农房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有偿转让和退出机制,通过棚户区改造等手段,推动I类农村地区城镇化。
二、加强改革探索,支持II类农村地区悦纳逆城镇化而乡村振兴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城市病”问题日益严重,人们开始对环境、生态、健康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农村的自然生态条件具备实现这些要求的潜在可能性。在此背景下,逆城镇化现象悄然出现。II类农村地区处于围绕中心城市的第二层环形地带,相当于中心城市的“后花园”,逆城镇化现象较为集中。建议重视自然环境、居住条件等非收入性福利的贡献,支持此类地区因地制宜地创造条件,为悦纳逆城镇化提供多样化服务而实现乡村振兴。
其一,进一步改善交通和网络基础设施,夯实II类农村地区迎接逆城镇化的基础。允许民间投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创造城市资本和消费人口到乡村投资和消费的良好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利用税收和金融政策,支持乡村振兴项目以及城市资本和农村产业的融合。
其二,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与创新的试点工作,提高II类农村地区迎接逆城镇化的能力。例如,充分发挥农村地区交通便利、自然环境好等品质优越的居住功能,适度放活农民房屋使用权,使闲置农房成为市民的乡村“二套房”。当然,在改革探索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农民利益最大化,以防农房沦为市民的“行宫”。
其三,敦促II类农村地区改善生态环境,为城市消费的挺进创造良机。依托农村在非经济福祉方面的优势,加强在文化、健康、旅游、食品等产业中的创新,满足人们对更高层次生活质量的需求。因此,建议利用逆城镇化消费的大趋势,在II类农村地区建造有利于旅游度假、休闲观光的设施,特别是对于深度参与的休闲度假、健康消费旅游模式。同时,要了解城市消费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尊重消费者的选择,而不要主观设定强化政府功能,更不要盲目跟风和建造政绩工程。
其四,依托精准定位,促进II类农村地区的盈利模式复合化。要从文化、农业产业、民风民俗、自然资源等多方面入手,找出本村最具特色、最具潜力的发展方向,并推进盈利模式复合化。例如,除了农产品销售、民宿经营、旅游项目收入等传统盈利模式外,还可以创新出私家菜园等体验型盈利、乡村别墅等地产盈利、传统民俗等表演型盈利模式、农村科教等教育型盈利,并通过各种组合实现复合盈利。
三、促进产业振兴,驱动III类农村地区全面振兴
III类农村地区处于围绕中心城市的最外层环形地带,属于低密度经济区,乡村振兴的难度最大、任务最重。毋庸置疑,该类地区多样式发展的突破口是因地制宜地推动产业振兴。建议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重视中坚农民的价值,实现发展主体精英化。有一定经济积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善于面向市场的中坚农民是推动III类农村地区多样化发展的中流砥柱。以他们作为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和不同振兴道路的“接点”,促成中坚农民多主体联合的“自内而外、联结上下”的整合型道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新的理念和路径选择。
二是坚持错位发展,促进产业规划科学化。建议围绕资源禀赋,科学规划产业发展目标、健全产业发展体系。从自然资源、农村产业、民风民俗等多方面入手,找出本村最具潜力的禀赋,迎合市场需求,形成产业并做出特色。换言之,就是因地制宜地把III类农村地区的好东西挖掘出来,做成特色产业。
三是应用新技术,提高农业效率。通过推广自动驾驶技术、无人机技术提升III类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有效缓解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通过对传统农村的技术改造,形成更多去中心化、网络化的农业生产技术系统,提高单位生产能力和效率。支持III类农村地区对接新技术、新业态,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和手段,通过市场选择来鼓励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