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改善工作实践思考
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先手棋、牵引性工程,是在城镇化的大视野中谋划我省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随着农房改善工作的深入推进,很多农村新型社区逐步彰显特色,释放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势头,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与支持。但同时,也有部分新型社区存在资源禀赋一般、功能定位不清、交通不方便、产业特色不明显等诸多问题和困惑,亟需高位统筹、及时纠偏、精准施策,以实现新型社区未来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新型社区发展困惑
(一)发展定位不够清晰。一些新型社区发展定位不够清晰,对新型社区建成后的发展思路没有系统化考虑,摇摆不定;极个别甚至脱离本地实际,一味的模仿其他地区的成功案例,存在好高骛远、东施效颦的情况。
(二)功能配套不够健全。相当一部分农村新型社区存在功能缺失、设施落后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商业服务、文教体卫、公共休闲等设施的某一项或几项缺位,或者建设标准低、服务水平不高。此外,大部分农村新型社区在配套时按照城市化手法进行,没有尊重农村生产生活演变规律,未能考虑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分离”,没有开辟专场进行农机具摆放、农资粮食存放等,与农民追求品质生活、发展现代农业、承接城市功能等美好生活的需求不适应。
(三)乡土特色不明显。不少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过程急于求成,导致千村一面、缺乏个性。有的新型社区的建设正在吞噬自然生成的传统机理,传统小尺度的公共活动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宽马路、新小区,众多承载着文化印记的街头巷尾、水岸桥头等传统空间正在消失,“建设性破坏”不断蔓延,“小城故事”正在逐渐消失。有的社区建设盲目模仿,缺乏可识别性和地域性。
(四)社区管理不够精细。一方面,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较为粗放,导致粗放的景观环境和空间品质。另一方面,对于建成后的维护管理工作,有些地方机制体制不到位,缺乏精细化的长效管护。
二、关于农村新型社区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在坚持城镇化的大视野中谋划新型社区项目规划布局。一是按照“三进两靠”原则,选取区位条件好,交通便捷,有特点有潜力的地段,系统规划新型社区点位,做到面上布局合理;二是规划要结合具体乡镇实际情况,以特色为导向、严控规模,注重建设性和可实施性;三是找准发展定位,明确新型社区发展思路和重点,最好以传统产业升级为主,新产业引进为辅,为自身发展提供充足的背景支撑,打造特色新型社区;四是严控规模,避免建设过大,同时,反对快速式、一窝蜂式的建设。
(二)在坚持文化传承特色塑造的前提下建设新型社区。一是在建筑形态上,应充分考虑自然要素与建设空间关系,强调自然空间与建设空间的高度融合,相互渗透,形成依山傍水,延续自然肌理,道路与建筑随着原有水系的变化而变化,从而摒弃整体建筑形态“行列式、兵营化”现象。二是建设标准上,新型社区项目结合留村农民的生活习惯,以低层为主,不超过三层,按照经济、适用、节地原则,根据图集选择合适户型,面积宜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三是在公共配套上,新型社区配套要满足通水、通电、通路、通网、通视条件,要有照明设施、有绿化景观、有垃圾收运等设施;同时还应有医疗卫生、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人口规模相适应,既不能好大求全、供大于求,也不能对百姓的需求漠不关心、视而不见。
(三)在坚持民生情怀下统筹农房改善工作。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宣传引导,形成共识。干部队伍必须形成共识,这一轮农房改善与之前的农民集中居住在机制体制上有天壤之别;推进主体、实施目的、社会效应不同。二是强化老百姓政策宣传,干群形成共识。省市县关于农房改善的政策已经形成,围绕群众关心的房屋搬迁政策、宅基地腾退补偿、进城入镇留村安置补偿标准、安置房质量监管体系等,通过各种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切实让广大群众对政策“明明白白”,结合自家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进城入镇留村安置方式,从而达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在坚持系统谋划下加强社区精细化管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统筹生产生活状态,综合考虑民俗、交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期盼等,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谋划产业发展,同步加强社会治理,结合典型示范,通过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实质性改善,有序引导集中居住。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三治”融合,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在法治方面,立足网格化管理平台,坚强网格队伍、调解队伍、治安队伍三支队伍,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救援服务,增强群众安全感;在德治方面,开展美德农民、家庭、庭院三美创评,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营造崇文重教、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幸福感;在自治方面,加强“三务”公开,落实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成立由社区“五老”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社区治理,保障基层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